《婚姻法》规定的是夫妻法定财产制,虽然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归一方共有,但仍应归一方所有。因此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首先要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即是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约定财产.区分家庭财产。在离婚时,只有夫妻共同财产存在分割问题,并非双方财产都要面临分割的问题。除了夫妻约定.《婚姻法》第18条和司法解释的特别规定外,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在婚前财产方面的权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个人特有财产应归个人所有,离婚时应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不得要求分割个人财产。
1.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别。
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和一方取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法律另有规定,属夫妻共同所有。如果离婚,夫妻共有的财产需要分割。除了夫妻约定.《婚姻法》第18条和司法解释的特别规定外,婚姻法还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个人获得的特有财产应归个人所有,离异时,一方享有所有权,另一方不得要求分割个人财产,即:(1)一方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伤而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仅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认为配偶一方所有的财产;(4)一方仅用于居住和学习用品。
2.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财产的区别。
夫妇离异时,如除夫妻外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注意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财产。同居期间,所有家产都被看作是家庭财产的共有财产。然而,在家庭财产中,存在着所有家庭成员所共有的财产,也有属于个人的财产,以及与部分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在离婚时,要注意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共同拥有的财产,然后才能由夫妻共同分割。属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主要是由家庭成员共同劳动创造的财富、家庭经营的收入和用它取得的家庭财产、共同继承的遗产等。尤其应注意的是,家庭财产可包括年数.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通过劳动.继承和赠与.遗赠所得财产,人身受到伤害的赔偿等,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也不能把所有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婚姻共有财产的认定,不仅是把夫妻的共同财产和夫妻的个人财产.约定了。很难确定的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不能举出有力的证据,人民法院对其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1、《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