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书立、领受应税范围内各种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各种经济合同的立合同人;立帐簿人;各种产权转移书据的立据人;各种权利证照的领受人。如果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临时土地使用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同样需要贴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