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即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对未被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审判,责令其提出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担保函,保证在不拘留、不拘禁、暂时解除其羁押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在治安管理方面。从客观上讲,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后,最值得考虑、最值得付出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就是取保候审。保释只是我国强制措施中的一种,能够执行取保候审并不代表不能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免予刑事责任。如经侦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有犯罪事实,则法院最终将对案件的实质作出相应的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