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离异时,子女的抚养费由离婚双方共同承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判决规定的数额履行。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规定的抚育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或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认真履行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中规定的抚育费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