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未满两周岁,妇女方有条件抚养但未尽抚养义务或子女居住在男童家庭中的时间较长,不想改变环境以免对健康成长十分不利,那么下面来听听小编的意见。
1.尽管孩子不满两岁,但母亲负有不符合抚养条件的义务。
2.子女虽不满两岁,但母亲患了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之同住。
3.尽管子女不满两岁,但由于其他原因,子女不能与母亲一起生活。
4.已经进行了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失去生育能力。
5.没有其他子女,但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6.子女长期居住在一起,生活环境的改变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7.十周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和父亲一起生活。
8.双方养育子女的条件基本上相同,但子女在与他们的祖父母一起生活多年,而且爷爷奶奶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