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若不立案,可申请复议。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对检举.检举.检举.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定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明显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时,不予立案,并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原告如不服,可申请复议。2.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可向当地检察院提出申请,经检察机关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的案件,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的,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公安机关认定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应予以立案。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与此同时,人民检察院还应当采取措施,依法监督通知立案书的执行情况。现实生活中,刑事类案件的审理十分复杂,不仅要对当事人的一些基本情况做个摸底,此外,还收集了一些证据,毕竟这是最后的法庭必须提交到法庭进行审理,所有的一切都需要通过证据来证明,因此时间可能太长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群众上门报案的,应当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