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未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情况下,由夫妻出资,婚后购买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产权,可以被视作仅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是婚后财产的归属,也有财产的性质,如是否有商品房、福利房、限价房、军产房、小产权房、宅基地建房、继承财产等因素密切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