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规定,公民有做违法犯罪行为的行为,但构不成刑事责任的,可以暂缓拘留;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怀孕期间,哺乳期女性,在哺乳期可以保释,但要配合调查工作,一旦通知要录口供,一定要准时报到,而且保释期间不得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要不然就不能保释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