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指双方都表示离婚,以及离婚后如何处理财产,子女归谁抚养等有关问题的共同意思表示。在这些规定中,对子女的抚养费、财产分割的规定只有在夫妻关系解除后才能生效。这就是说,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是附加条件的,也就是“离婚”的生效条件,如果离婚了,协议内容有效;如果离婚,条件不成,那么协议当然不会生效。(1)双方必须自愿。采用威逼,以强制方式订立的离婚协议中的其他部分为无效。例如对于财产合同的一部分不签字就杀了对方,或者对方的亲属,被强迫方无能为力的部分。(2)必须由双方亲自签署,不能由其他人代签。(3)离婚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离婚,规定对方不能离开家,也就是“离婚不离开家”,这一条款违反《婚姻法》的规定,干涉对方婚姻自由,是无效的。(4)不得损害他人,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果在某些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同意放弃探视权不支付抚养费,则该条款因损害未成年人的利益而被视为无效。(5)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6)离婚协议应履行,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一方不履行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其履行。经法院同意,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夫妻选择的是协议离婚,那么此时离婚的有关事项则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其中包含了财产的分割。如果双方同意自愿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则没有问题。

相关法条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