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费是人民法院对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在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负担”原则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者及双方赔偿责任的大小比例,如交还诉讼费用后原告撤诉,人民法院仅退还50%的诉讼费。离婚费每张50元到300元不等。如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在20万元以上的,不另缴;超过20万元,按0.5%缴纳。
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