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在离婚时,对于隐藏、转移、出售、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当事人,可以少分、不分。如果离婚,如果对方发现有以上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法院在诉前财产保全以及诉讼程序中进行财产保全时,一般只会采取冻结资产、扣押财产、冻结银行账户等措施,采取何种具体措施要视实际情况而定,但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必须由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会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