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无过失时,适用平均分配原则。其分割方法主要有:1.实物分割,是最常用的方法。通常经过评估后,许多夫妻共同财产如被分割,很容易影响其使用价值,因此为了不影响财物的使用价值,采取实物分割的方法,以不影响财物的使用价值。2.价金分割:通常夫妻双方不愿意分得某些财产,或财产无法分割,或分割后使用价值减少.消失时,可将该财产变卖,并将所卖的价格平均分配。3.价格补偿。有些物品是不可分割的,一方在取得该共有财产后,需要赔偿另一方相等的价格。总之,夫妻离婚总要处理好财产分割的环节,双方都要按照一定的原则来处理,在分割时尽量做到公平。男女双方都是首要原则和首要任务,无论女方结婚后有无收入,都有权分配一半共有财产。此外,还要照顾好小孩和无过错方。

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