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就土地租赁和土地承包及其成立条件均有评细规定。《土地承包合同》第3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由以上可以看出土地租赁也只能是家庭承包后的承包方的对外出租,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范畴,而不能由农村土地所有权人即发包方对外出租,村委会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包方无权出租集体林地)综上来看,违反上文一和二中的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会可能导致无权出租土地使用权案的结果。所以我们一定弄清楚自己是否有出租的权利,而且出租的是使用权,哪些无权出租,才会避免造成无权出租土地使用案,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