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借贷期限已满,经贷款人催要而尚未偿还的,贷款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贷款人起诉时应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若超过三年时效,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贷款人的债权也丧失了法律保护。为避免超出诉讼时效,贷方可要求借款人在诉讼时效期满之前编写还款计划,从而使时效被中止。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可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因此,出贷人不但有起诉权,而且还能继续享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贷人的合法权益。起诉书中,债权方可能有下列几个证据要注意收集:关于债权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必须由债务方签字)、托运单据、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信函等应妥善保存。对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提供给人民法院。对因特殊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或将来难以获取的证据,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第138条(2021.1.1生效)"第188条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第201.1.1生效)为三年。根据法律的规定,依其规定。法定期限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的日期和义务人的日期。根据法律的规定,依其规定。但自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期。如今是社会上借贷容易,还钱难,债权人找债务人还钱时,一副憎恨的样子,会拖着欠款不还。在这个时候,债权人应该用法律的方法来解决。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建议找一个专业的律师或者委托一个律师,这是非常有用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