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共同财产的分割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为了使共同财产可以合理分配,我国规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1)男女平等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拥有同等的所有权。婚姻家庭生活中表现为夫妻双方都使用共同财产,处分权利,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由于女方的实际生活收入较低,他们的共同财产就少或不分。当然,平等的权利并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配偶共有财产,原则上是平等分割的,同时根据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可以在具体处理上有所区别。(2)对子女的保护,女性的权利原则。也就是说,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以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为重,切实保证离婚后子女的生活和物质上的健康成长。离异时,为了保证后代的健康成长,在分割共同财产时需要照顾子女的利益,照顾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将共同财产分给子女一部分。(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对于判决离婚,实行破裂原则离婚立法,只要夫妻感情确以破裂,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均可以获准离婚。即使是因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亦可获准离婚。但是,如离婚是一方有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如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也包括其他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精神的伤害,也严重破坏夫妻感情。所以无论无过错方是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动承受离婚的后果,都应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以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与痛苦,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需要说明的是:照顾并不是一种民事责任,其性质不同于离婚时损害赔偿。得到照顾的一方依然可以依据离婚时损害赔偿的规定要求获得赔偿。(4)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一般来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若是想要办理离婚手续,首先需要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办法,在协商处置共同财产之前,必须要先确定哪些属于共同财产,若是无法确定的,那么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