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住房的原业主需先支付未付物业费,为避免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而发生纠纷,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应在办理房屋过户前要求卖方结清的费用,并将这一条款写入合同。一般来说,买房人在交房时应该留出一部分尾款,作为房产交割保证金。在买卖双方财产交还顺利后,买方方将该款项交予卖方。如卖方恶意拖欠物业费用,可直接以物业交割保证金支付物业欠费,从而极大地降低买方承担物业欠费经济损失的风险。此外,在合同里写清楚,卖方在过户之前必须支付所有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物业费等。可请中介人陪同三方交付物业,并签署《结清物业确认书》。

相关法条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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