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只要有关车辆负一定责任,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11万元限额内,承担全部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请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注明出院后休假天数,在出险前三个月出具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和纳税证明,承保人负责补偿因休假导致收入减少的部分,如有未扣工资,则不予赔偿。如果是全险,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予以赔偿。一般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责任方负责赔偿。如任何一方不支付包括工资在内的误工费,则可诉诸公交运输、全责方的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