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无权停水断电。由于业主没有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这就是违反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房地产公司作为物业公司应按照合同的约定,督促其违约,或者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决。该法并未规定物业公司有权中断供水。此外,业主供水供电是与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分别签订供水供电协议,缴纳相关费用。这与业主要支付的物业服务费是两码事。房地产公司显然这样做是错误的,也是违法的。对停水停电造成的损失,业主可向法院主张权利,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停水停电所造成的损失!物权人与物产公司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如果一方违约,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未按时支付物业费的业主应承担法律责任,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并承担一定的违约金。物权人与物产公司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如果一方违约,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未按时支付物业费的业主应承担法律责任,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并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但物业公司没有权利采取断水、断电措施。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物业管理区域内,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应向最终用户收取相关费用。由业主和供水方、供电公司签定合同,供电公司为其支付相应费用,供水、供电公司都要给供电。房地产公司并非供水企业,供电合同各方,其无权擅自中断向业主供水、供电。另外,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是业主和供电公司,也就是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停水断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企业在合同中履行抗辩权的一项重要合同,物业管理公司不是小区供水供电人,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因业主未支付物业费,而物业断水断电,是不合法的,但业主不缴纳物业费也是不合法的。当事人可以先商议,协商不一致的,可以依照合同约定违约处理,也可以到法院起诉,但不得擅自作主不给水电。
《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从另一个角度说,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管理公司不是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人,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由于业主没有缴纳物业费,而物业进行断水断电,是不合法的,但是业主不缴纳物业费也是不合法的。首先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可以按照合同进行违约处理,或者是到法院进行起诉,但是不可以擅自做主不给水电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