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使用权的分类主要有:划拨和出让两类。“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转让给土地用户,而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取得。“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土地交付使用,或无偿将土地使用权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法不同,也决定了其权利的不同。如果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则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换句话说,就是可以上市。而且,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是不能进入市场的,只有在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才能享有同等权益。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