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同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不同,土地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农村村民单独补偿。该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各省、自治区、市、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具体补偿安置标准。2.首先补偿再征用,土地法修订草案取消30倍的上限。3.明确征用土地的市场价补偿。在草案中,土地征用补偿不再以以前的土地产值为标准。在确定补偿标准时,既要考虑原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考虑区位.供需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种因素,尤其是被征用农民的社会保障。对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应遵循市场原则。最后,赔偿目的应达到确保失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期生计有保障的效果。4.草案把赔偿问题从三项改为五项。将房屋从地面附着物中单列出来,根据《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金和青苗地附着物补偿》,对社会保险进行了新的补偿。5.关于住房保障。在城市规划区内,不能以市场价格提供给被征用农民的房屋,以市场价格为准;在城市规划区外,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根据新建房屋的费用予以补偿。6.社会保障问题。社会保障基金要在补偿基金中增加,并计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7.草案还对征用程序作了原则规定。一定要按照合法.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的程序",并且明确,补偿资金没有落实的,不得批准、执行土地征收。8.这次修改土地管理法是土地征用补偿制度改革的第一步,草案已经授权国务院制定土地征收和安置的具体办法。目前,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交易,只能由国家征用农民,变成国有土地后再进入市场。失去的农民往往不能正常共享土地增值收益,客观上形成了“官商勾结”。9.如已修改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具体将提高多少征收补偿?收缴的赔偿金额应至少提高到目前赔偿价值的10倍。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规定,如果征收补偿提高10倍,农民一亩地可以得到60万的征用补偿。开发经济过程中,修筑公路可以说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市政工程,但对于农村居民或城市居民来说,对待拆迁工作都不应有这种因拆迁而一夜暴富的心态。征地补偿标准受诸多因素的限制,客观上讲,拆迁补偿的标准可能根本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高。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