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契”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凭证。地契上的各项资料及编号,如单位名、四至、地数、地点、土地变更等,须与登记资料相符。附图可以通过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得到。当区域和边界发生变化时,附图也应做相应的修改。
城市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及其他住房用地,是指在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后变更登记,以房屋所有权人为主体。住宅与土地是一个整体,只有通过发证登记,且二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九条,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