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父亲/母亲不愿与子女共同生活,依收入情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每月总收入的20%-30%为养育费。抚养两个以上的孩子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收入的50%。在此,月工资总额是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以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②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①按当年的收入或该行业的年平均收入确定抚育费的数额。通常参考《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额参照标准》确定的年平均人均收入、年平均生活费用计算。③特殊情况下,如果孩子长期患病,或者孩子有残疾,可以适当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