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童抚养费用的数额应考虑下列三个方面:

1.儿童的实际需求。

2.父母双方均可负担;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离婚后,父亲/母亲不愿与子女共同生活,按收入情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达到每月总收入的20%-30%。抚养两个以上的孩子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收入的50%。在此,“每月总收入”是指总工资,包括工资。奖金等等。可以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

2.没有固定收入的,根据上述标准,可以根据上述标准确定抚育费数目,也可以根据当年的收入或该行业的年均收入确定。通常以每年平均人均收入.年平均生活费用为依据,参照《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确定。

3.有特殊情况,如长期患病的儿童.或儿童残疾者,可适当增加。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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