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拘期间,可以申请保释。(1)对符合下列取保候审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附加刑的;(2)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并不造成社会危险性的。《刑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保释:(一)可判处管制,附加刑可以单独或单独适用;㈡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会因取保候审而发生社会危险;(三)患有严重疾病,在生活中无法自立,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导致社会危险的;(4)拘留期满,此案还没有结案,必须采取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保释:
(一)可处以控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导致社会危害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而不造成社会危险的;
(四)拘留期结束,案件尚未结案,需要取保候审。
保释将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