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私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在一定范围内,依法或依当事人协议保留的私人财产。通常包含法律上的个人财产和约定的个人财产,具体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配偶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有的财产。我们所说的婚姻存续期间,是指婚后至一方死亡或离婚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了约定外,均属夫妻共有财产。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有同等的权利。配偶一方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处分,须经配偶同意。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