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的共同债务在清偿个人债务之前。配偶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承担清偿责任。离婚前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双方以个人所有财产等值偿还;如果双方有争议,或者无法完全清偿,偿还办法由人民法院裁定。法院受理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案件,应当通知债权人。在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当由共同财产来偿还,但是司法实践中常常存在先分割共同财产,然后各自偿还离婚后共同债务的判决。为此,有必要在法律上明确偿款的先后和方式,并规定,只有当共同财产不够清偿、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应偿份额,或当事方有重大争议时,才可由人民法院判决。当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离婚时,对个人财产的共同债务应当优先偿还,是一项原则,并在法律条款中加以规定。总之,离婚夫妇准备好离婚时,要带好材料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如当时没有关于财产分割的安排,只要符合离婚条件,民政局也会同意。此后,双方可商议分割共同财产的办法,原则上一人一半,同时合理安排债务。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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