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应当平分。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所得(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但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所确定的只是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2.《婚姻法》二第十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获得的收入(2)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应获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3.《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1)当事人结婚前,家长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并明确表示赠与双方为夫妻共同财产(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4.《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入,除了孳息和自认增值以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5。《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不动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如果财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以被视为双方根据其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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