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很多买了40年地权房的市民来说,最担心的是自己买的产权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房子是不是不属于自己的,如果用地年限到期了,该怎么办?

1.土地使用权的延期。可由房主联合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时,其价格应比同类土地出让金低,接近成本与市场价格的差价。

2.国家根据规划需要收回土地或地上建筑。根据类似的拆迁安置办法,业主给予相应赔偿。

无论是4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一过,只要房子还住着,就必须重新续租土地。问题是这样的,怎么更新呢?如何计算续期金额?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当时的毛地指导价,按一定比例缴费。

根据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一般一套房的居住期限最多在30-40年之间,根据城市化发展速度的加快,一些老房子多会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拆迁,一般而言,国家会将土地和地上建筑进行回收利用,向业主支付现金,或在别处另建安置房。因此,即便是购买了70年产权的房子,是否可以住上70年也是值得很多购房者思考的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有两种主要途径,一是可延长土地使用年限,二是国家根据有关需要对这些土地进行回收,当然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假如每个人对土地使用40年以后该怎么办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小编建议最好去找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可靠的意见。

相关法条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