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了离婚后离婚的两种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几乎拥有共同的财产。离异之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必须分割。配偶共有财产通常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反悔,或者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即出现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当事人双方离婚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未被分割,离婚后出现财产分配纠纷;二是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婚姻关系存续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争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三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因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起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四、婚姻关系终止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于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起的争议。关于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历来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一般来说,夫妻经过协议离婚,可以按照协议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协商没有结果,且对共同财产分割有异议,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离婚,让法院对其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