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的存续期间为:自结婚登记之日至离婚之日(包括配偶一方死亡),具体包括两个组成部分:一方面是指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在法律上存在着,缔结婚姻的要素必须符合《婚姻法》的有关规定,重婚等行为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则需要共同生活,这就是一种存在的实质意义。共同拥有房屋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因出资、买卖、继承、赠予等原因而取得的一种合法的、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夫妇共同拥有房屋是一种特殊的房屋所有权,房屋属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因此,房屋产权的确认一般是以不动产权属登记为准,未依法登记的,不发生不动产效力。与其他不动产相比,夫妻共有房屋还有其特殊性,首先,婚姻关系的缔结是夫妻共同居住的前提,其次,夫妻双方是共有房屋的主体,其三,共有形式为共同共有,只有在婚姻关系不再存在的情况下,双方才能分割共有的财产。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