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以下原因,已离婚的夫妻不能分割子女名下的财产,具体原因如下:1.所有权:从所有权的角度看,财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其所有权归子女所有,而非离婚父母。离异的夫妻属于非物权人,只能分割共同财产。2.监护人的处分权:从监护人的处分权来看,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其对财产的处分只能对未成年人有利,离婚夫妻希望分割子女的财产,这是不利于孩子合法权益的,也是不利于孩子的。子女名下财产处置:1。子女名下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能分割。2.夫妻离婚后,养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作为子女法定监护人代他在其名下管理其名下的财产。3.作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只能处分有利于子女权益的行为。

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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