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时间最长约一年半。羁押期限如下:

1.公安机关拘押犯罪嫌疑人不能超过一个月。在一个月内发现犯罪证据的,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未查清犯罪证据的予以释放。

2.检察院最多准许逮捕七天。(一个月又七天)

3.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之后,被调查的拘留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事情很复杂,期满后不能结案,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期一个月。经侦查终结,公安机关认定事实充分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认定犯罪证据不足的予以释放。(四个月又七天)

4.检察机关移送后,审查起诉的期限不超过一个半月。检察机关认定有罪的,依法起诉。检察机关认定不构成犯罪的,作出不起诉决定,立即释放。检察机关认定构成犯罪但证据不足的,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总共五个半月零七天)

5.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补正结束后,重新移交检察院审查。检察机关从新的复审时间不超过一个半月。(总共七个月,另外七天)

6.检察院最多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九个半月零七天)

7.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不能超过三个月。(十二个半月零七天)

8.如果案件中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并且有《刑法典》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共十五个半月零七天)9.检察院起诉后,案件审理时,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期为一个月。(总共十六个半月零七天)法院经审理认为,案件不属本级法院管辖,无权作出判决。要向有管辖权的法庭移交案件。只可移交一次。上一级法院不能受理下级检察院的起诉,只能让同级检察院重审。

10.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内审结。(共有十七个半月零七天),在可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中,以及有《刑法典》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共十九个半月零七天)。由于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上诉。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总之,嫌疑人.被告人在拘留所内的拘留期最长可达一年半。

相关法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一百九十七条讯问犯罪嫌疑人一般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籍贯、身份证号码、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住所、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属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告知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有权自行辩护或委托律师辩护,告知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事实或者无罪的辩解,应当允许其连贯陈述。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将对讯问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告知情况应当在录音、录像中予以反映,并记明笔录。讯问时,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辩解要认真查核。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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