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双方可签订变更协议,说明变更的事实,双方签字即生效,不必到法院起诉变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你认为他的养育对孩子的成长不利,你可以诉诸法庭要求变更。改变儿童抚养权应当有法律上的理由:
(1)与子女同住的一方由于患重病或残疾而无法继续抚养孩子;
(2)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其受到虐待,或者其与子女同住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确实有不利影响;
(3)年满10岁且愿意与另一方共同生活且有抚养能力的未成年人;
(4)有其他合理的理由需要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