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养育和教育孩子是家长的权利和义务。在父母离异后,对子女仍然负有同样的抚养责任,并且在支付子女抚养费方面具有同等的义务,直到孩子达到18岁。该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养育的孩子,另一方支付一部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由双方商定;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由人民法院裁定。”所以,在处理抚养费问题时,应优先选择离婚夫妇自愿协商的方式,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按照《婚姻法解释第一条》第21条,抚养费主要包括子女生活费用、教育、医疗和其他费用。按照"儿童抚养意见"第7条,儿童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由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决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30%发放。支付2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2.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参考该年度总收入或同类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以上比例。

(1)如对抚养费进行了适当提高,原先规定的抚养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如果由于子女生病,上学,实际需求已经超过了原来规定的数额;应当增加其他合理原因。

(2)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情况包括: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长期生病或丧失工作能力而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原协议或判决所定金额给付,并且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负担和有抚养能力的;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犯罪而被改造或无经济能力,没有能力支付的但是,恢复人身自由后,在经济能力方面,应按照原协议或判决给付;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一个或全部子女抚养费,原给付义务方所承担的抚养费可适当减少或免除。若继父或继母不愿承担责任时,仍须按原规定金额给付抚养费。离异前子女由一方抚养,离婚抚养费是否需补交?对此问题,如果离婚前子女的抚养费不是由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则离婚时可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补缴子女抚养费。抚养标准主要依据城市居民消费水平.子女必要支出和收入水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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