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另一方的存款是否会被用于退赔,取决于赃款是否已被欺诈或犯罪嫌疑人挥霍殆尽,而另一方账户中的存款是属于他本人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如属另一方的个人财产,除另一方自愿外,不得使用其赔偿。若属夫妻共有财产,在诈骗违法所得或者赃款已被嫌疑人挥霍殆尽的情况下,可将其一半共同财产用于赔偿。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获财物,追回受害人。3.所有犯罪所得的财产都应被追缴或责令退赔。对于受害者的合法财产,应及时返还。走私物品或用于犯罪活动的个人物品,应予没收。被没收的财产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作其他用途或自行处置。4.公民.法人因过失而致国家.集体财产,对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应负责任。无过失,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64条.266条司法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11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6条5.没收财产仅指没收被告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婚姻共有财产中属于被告的那一部分。按照法律规定,对被告人的非法所得要全部收缴,判处没收财产后,没收的是罪犯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罪犯个人所拥有的一切财产,包括属于罪犯本人的实际所有财产和与他人共有财产中的合法份额。属于他人的对共同财产的部分不得予以没收。有关法律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犯罪嫌疑人个人所有财产中的一部或全部。在没收所有财产时,对于罪犯及其扶养的家属,应当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属犯罪人家属所拥有或应予的财产,一律不予没收。若配偶一方犯有欺诈行为,则其名下有关财产将予以没收,以拍卖方式偿还被害人。不过,其配偶及就家庭问题与案件无关,其家属的个人财产未获没收。若囚犯的名下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则将有一半的夫妻共有财产用于赔偿。
《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下: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