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2、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贷款(抵押)合同e、土地评估(备案);5、协办函(国土分局)。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九条,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