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附着物的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使用土地的人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证,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地权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期。如需续租,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登记。此外,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提前收回。特定情况下,国家可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其使用年限和开发程度,以土地使用者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适当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土地使用权到期,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等附着物的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使用土地的人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证,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第41条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申请续租。如需续租,应按照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款,并办理登记。第42条国家不得预先收回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特定情况下,国家可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其使用年限和开发程度,以土地使用者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适当的补偿。

相关法条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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