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夫妻共同财产而言,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离婚时,夫妻有权要求平等分割,因此,子女并非夫妻共有财产的有权分割人。不过,离婚时,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同意把一部分财产留给孩子。既然子女对父母的财产没有任何贡献,那么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就不必考虑子女,但如果父母双方协商同意,还可在签订协议后,将部分或全部共有财产,赠与儿童,但这种情况下,必须支付相应的税款。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