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支付但拒绝支付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其直接后果是:县级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对于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由政府职能部门予以切实维护。所以,无论何时,当地的计生管理部门一旦查明违法生育一方的违法生育子女行为,就可以做出行政征收决定。但作为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也必须承担违法生育责任,履行法律义务,支付社会抚养费。如不服,计生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法条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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