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不符合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工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不符合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销售明知为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3.犯本罪的单位,处罚金,并根据本条规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