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按下列情况计算: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
(2)受害者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者无法提供近三年平均收入情况的证据,可参照被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似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