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业主大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进行续约。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取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应当存在占建筑物面积一半以上、占建筑物总面积一半以上的业主参加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