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赔偿义务人应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受伤至完全恢复期间(误工)期间,由于不能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误工费是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确定的;
(2)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误工时间;
(3)受害人由于受伤而继续误工的,可将其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
(5)受害者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6)受害者无法提供近三年平均收入情况的证据,可参照被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似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