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警部门的规定,对一般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交警部门要在10天内完成。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方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将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和调查得到的事实说明,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确认受害者没有责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当事人送达。事实上,就算知道对方要负全部责任,也未必能算出误工费的赔偿标准。由于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并不一定受害人就会出院,直到受害人身体恢复到正常上班期间所能支付的误工费,肇事者将如数赔偿。然而,肇事者后来可以通过交强险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