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方法是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属于遗属,另一半属于遗属。第二,根据《继承法》对这一半的遗产进行继承,死亡一方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可以被分配到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一个人。《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一、配偶、子女、父母。因此,在这个案件中,死者的妻子、父母、儿子都有继承个人财产的权利。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相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一般应平等。在分配遗产时,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应当给予照顾。在分配遗产时,对被继承人履行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分得多分。对具有扶养能力且具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按照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少分。夫妻死亡和再婚后,夫妻死亡时所发生的财产分割是完全不同的,因为前妻死后,由于当事人的死亡证明书可直接解除与原配偶的婚姻关系,而再婚分割财产的事与前妻无关。在提到目前配偶死亡的情况下,死者生前的合法遗产如何分割,当事人的子女和父母都有份。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