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获得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