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提供驾驶证明资料而导致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只需在自己承担相应责任后,才需对交强险范围负责。如无证件驾驶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该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应根据交通责任认定比列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再一次后,保险公司仍只需在交强险范围内担责。

2.保险人可将法律中明文规定明令禁止的情况(如无证驾驶),简单地说就是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行为,作为约定,写入合同中,如果保险人还是以身试法,走到法律的边缘,就算保险公司也不负责任,保险公司要向保险人作出提示,在提示后投保人,如果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此条款未作明确说明,其对此条款未生效,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不予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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