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成为本罪的主体。依照本法第17条第2款,已满14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危害公众安全,应负刑事责任。

2.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有可能是直接故意,也可能是间接故意。我们所说的故意,即行为人知道自己的投毒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亡或大量的公私财产损失,并对此抱有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吸毒的动机可能多种多样,但是不同的动机并不影响定罪。

3.对象本罪侵犯的对象要素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其基本区别就在于本罪与投毒方法犯下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性质。

4.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犯罪人实施了投毒、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相关法条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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