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要缴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房主不得以房屋质量作为理由,并未履行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法定义务。所有人在享受物业管理服务时,都要缴纳管理费。在法律上,不缴纳物业管理费,不仅损害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所有业主的合法权益。若一位业主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就必须弄清谁是“侵害者”?住房质量问题,是开发商的责任,物管公司则可以协助业主要求开发商维修房屋或赔偿经济损失,或者协助业主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所有人一定要明白,维护合法权益必须以合法的方式、合法的手段进行维护,不能以非法的方式、非法的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

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