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意外时,交强险还应赔偿规定限额内的费用,一般不超过12万元。二车发生交通事故,一方全责,一方不负责任。机动车交强险在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全责方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全责方机动车交强险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无责方机动车的损害赔偿责任。该责任车辆对全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由本公司在本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限额项下代赔。

举例来说,B、B两车相撞导致双方的车辆损坏,A车承担全部责任(损失2000元),B车没有责任(损失1800元)。设置B车的无责任赔偿限额为100元时,两车交强险的结果是:A车交强险B车和B车B车都是B车。汽车保险公司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的限额条款下,对A车损失所应支付的赔偿额为100元。

相关法条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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